来源: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
根据《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穗知规字〔2023〕1号),现制定《2024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(促进类)申报指南》。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3年8月17日(星期四)9:00至9月15日 (星期五)17:00时截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知识产权金融项目
(一)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
1.申报主体
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广州市企事业单位。
2.申报条件
(1)申报单位应为质押专利、商标的出质人。
(2)申报单位利用专利、商标质押获得银行贷款,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。
(3)依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。
3.项目补助形式、数量及经费安排
后补助项目。按不超过所质押的专利、商标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.5%给予利息、评估费用等部分扶持(质押期限不足一年的,按实际产生利息的50%,最高不超过所获得贷款额的1.5%予以扶持),且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具体立项数量和实际扶持标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2024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确定。
涉及混合担保,担保额度可分的,按其中知识产权担保额度计算贷款额;份额难以确定的,不予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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